一、拆迁断水断电属于什么行为
拆迁断水断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是拆迁工作人员指使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被拆迁人可以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追究责任。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断水断电怎么维权
在房屋面临拆迁时,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这样维权:
1.保存缴纳水、电费用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
2.及时到当地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
3.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解决。
4.如上述办法依然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断水断电怎么赔偿
拆迁被断水断电,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
拆迁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主张赔偿款,由其依法赔偿房屋装修的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房屋被强拆在外住宿、营业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等相关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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