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务的分类和地域范围,采用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法,合理分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能够独立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如果是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的主体是能签合同的。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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