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职期间因病辞职有什么补偿
在职工在任职期间,倘若因为疾病问题不得不辞去职务,那么补偿的事项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来考量。
比如,若该职工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并且在医疗期限已经结束之后身体仍然未能康复,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形下,如果选择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及医疗补助费。
其中,经济补偿一般是参照此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为标准,按照每满一年就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薪资作为基准来计算。
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则还必须额外支付赔偿金(一般来说就是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当事人。
如果职工自愿提出离职,且在此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的话,用人单位有可能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故此,职工在因健康问题需要辞去职务之前,应该要深入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家企业的具体政策,并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商,以便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保障。
同时,职工也可以考虑咨询法律或者是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意见,以此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多久申请
对于劳动法中对员工离职预告期的设定,根据具体场景的不同,可分为如下三方面进行阐述:首先,对于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规员工而言,若欲行使离职权则需提前三十天向其雇主提交书面申请方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如果是处在试用期的新进员工,他们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雇主本人便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执行,这也是劳动法对此类特殊状况的明确要求。
再者,对于用人单位自身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有权随时宣布解除与该雇主的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或工作环境的,支付劳动报酬不及时或不足额的,未依法为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以及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并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等情况。
同时,用人单位采取诸如欺骗、恐吓甚至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或者雇主在危险情况下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让劳动者继续从事高风险活动的,劳动者都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实施,并不需要事先征得雇主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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