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公证的效力
时间:2023-04-06 15:22:28 2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相同、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公证影响,但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证据力。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公证,但是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买方为港、澳、台居民;

2、买方为外国自然人;

3、华侨,包括拥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居住在境外者;

4、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手续

1、提交申请公证材料

买卖双方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包括:

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2、公证人员审核材料

提交资料齐全后,公证机关首先要对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还需要对合同要素进行审核: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3、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对需要审查的内容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手续。

二、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9、延迟办理产权证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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