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介的要求,二手房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或天然要素)导致无法签署生意合同,或者在签署协议和补充协议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定金可以要回。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可以退回双倍。而如果双方没有违约,或者在签署协议和补充协议时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定金将不可要回。
根据中介的要求,二手房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或天然要素)导致无法签署生意合同,或者在签署协议和补充协议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定金可以要回。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可以退回双倍。而如果双方没有违约,或者在签署协议和补充协议时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定金将不可要回。
定 金 能 要 回 吗 ? 二 手 房 买 卖 合 同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可以要回,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定金条款是重要的内容,应当明确定金的数额、用途、交付时间等事项。同时,当事人还应当约定,如果买方或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采取哪些措施,如要求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债务的履行期限,以及自债务到期之日起,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利率。
总之,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定金条款和债务履行期限是重要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出现。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定金条款和债务履行期限是重要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出现。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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