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的全部流程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接触与初步判断;
第二阶段:签订委托协议书;
第三阶段: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第四阶段:正式申报阶段;
第五阶段:公示报道,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数据库。
一、如何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全国有几百万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却只有几百个。一般的商标无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是有非常严格要求的,申请难度非常之大。驰名商标的申请我国以前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自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后,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和方式完全改变。
主要途径有以下四种:
其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其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其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其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和所需材料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相应的,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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