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双方确定的方式: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确定,子女超过两个的,比例可以调整,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一半。父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认。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子女的实际需要;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三)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的数额要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且如离婚后孩子跟随生活的一方因为重病或者是残疾那么抚养费可以适当的提高一些,如果没有生活能力此时孩子应该跟随有能力的一方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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