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照月工资总收入的20%-30%比例进行支付,如果给付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其年收入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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