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领取公证申请表并填写相应内容,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遗嘱公证有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受理,符合公证规定的申请,公证处会在三日内通知遗嘱公证申请人,并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遗嘱人意思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材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全部通过的会发公证书。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
一是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
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二是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
三是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的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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