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要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车辆横穿马路被撞怎么赔偿
车辆横穿马路被撞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医疗费的金额,住院天数,户口性质、事故发生地等均影响最终赔偿金额。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优先赔付后,不足的部分,再根据侵权人的过错责任比例,由商业险赔偿,最后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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