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行使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的话孩子的探视权多久能行使?
离婚的话孩子的探视权能行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裁判确认的时间行使,法律并无统一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且行使权利的方式、时间由等相关事项,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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