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
湖南省公安厅4月28宣布,为方便在外务工、求学、经商的湖南居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省公安厅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新举措。离开户口所在地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厅设立的受理服务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或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为进一步方便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从7月1日起,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权限扩大到县级公安机关。同时,全省新增了12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共设置异地受理点146个。
湖南省内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可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省内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办证。居民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证件的,可在公安机关窗口的速递派驻点办理速递手续,邮政速递部门将把证件寄递到公民指定的国内地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省外异地受理每证加收服务费35元。
二、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