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有合理合法理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擅自拆除、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租赁房屋的;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违法违规的依法可以收回的。出租人无故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租人提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的搬出期限,并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具体赔偿以租赁合同为准。因此,为避免出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因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而产生纠纷,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就出租人自行或借助他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免责条款和违约责任达成明确约定律师。第二,合同没有规定违约赔偿的方式。
2。在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按下列方法计算:
实际损失按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计算。有三种方法可以确定实际损失: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约定了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该计算方法计算。
2。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没有约定的,可以提供相关的付款文件和书面证据予以支持,以便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3。如果双方不能就实际损失金额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查后作出判决。
如果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对方不赔偿损失,你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在实际索赔损失时,有许多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就咬合同拒绝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准备证据到法院起诉。
证据材料,如签订的原始合同、一些与合同内容有关的文件和民事起诉书。起诉申请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出。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违约方应向你支付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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