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按劳动法规定该按照以下标准赔付员工: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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