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可以代表别人民事仲裁吗
律师可以代表别人做民事仲裁,但并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适用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是不能够适用仲裁的,因为仲裁一般是一裁终裁,这类身份纠纷往往不能够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处分,只有经过法院作出判决才能解决这列的纠纷,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不能适用仲裁的也不能够仲裁。
二、仲裁案件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
仲裁案件代理人不是必须是律师,也可以是近亲属等。律师,近亲属、社区推荐的均可。一个完整的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一审和二审及强制执行程序。在各阶段,当事人要进行立案,领取通知、出庭和领取裁判文书等工作。如果个人没有时间或者有其他不便的情形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三、仲裁的特点有哪些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活动的主体有三方,第三方的行为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如果一方同意仲裁,另一方不同意提交仲裁的,第三方则无权进行仲裁。
第二,第三方仲裁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定范围的争议事项。仲裁客体大致可分为民(商)事纠纷、劳动纠纷、对外经济贸易纠纷、海事纠纷等。
第三,解决争议的第三人是当事人选择的。向哪个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自主选定。
第四,第三人解决争议的裁断具有拘束力。当事人一旦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仲裁机关所作的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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