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发布《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正式发布实施。《应急预案》明确规定,贵阳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当启动最高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将采取包括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等院校停课,党政机关、企业等采取弹性工作制,以及关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在内的措施。
近日,经贵阳市政府审定同意,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三明确:
一、《应急预案》明确,贵阳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案》从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3个方面进行分工,明确了环保、国土、公安等27个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工作职责。
三、《预案》明确,贵阳市设置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根据空气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负责当地的应急工作,市生态委与市气象局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数据及气象情况,预警空气质量的变化。
在应急监测方面,当出现重污染天气应急状况下,市生态文明委、市气象局应开展应急监测,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预警确认后,市生态文明委将会同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对次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报,并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贵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报告》报告指挥部,并电话确认。
在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方面,市生态文明委、市气象局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立即向指挥部报送解除预警或降低预警级别信息,并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解除或降低预警级别的信息。
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预案》明确,预案发布后,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子显示屏装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根据《预案》,IV级(蓝色)预警要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性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建议性措施重点包括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建议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带头实行公交出行;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公众、政府机关、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鼓励企业和公众采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其他措施。
当启动最高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在落实II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市政府新闻办还应组织协调各种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一般人群停止室外运动和作业;市教育局建议或要求全市1599所幼儿园、中小学以及高等院校,采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或者停课措施;市公安局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暂停举办户外大型活动;市卫计委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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