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外地的是否可以在本地离婚
外地可以在本地办离婚,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需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办离婚去什么地方办理?
办理离婚的地方,要根据离婚方式而定。离婚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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