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在两个用人单位工作,否则对此给在先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与后一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兼职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应该订立书面合同?
兼职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建立兼职的临时劳动关系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应当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二、个人与公司合作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方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实行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是违法操作。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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