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后反悔怎么办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后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即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二、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按照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在法院有效吗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如果本身是属于合法有效的,那么法院在处理相关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时也会认可它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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