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可以去开。个人房屋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付款方(贵公司)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2)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发票的交税点是多少
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发票的交税点如下: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干分之一贴花。
税点,起税点的简称,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对起税点的多少一直有颇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多少位起征点最符合国情。通俗的讲,就是说一个标准线。征税对象达到标准线以上按照税法的规定收取一定税金。税点在口头语中指的是税率即商品或者产品所负担的税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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