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一般不会查子女账户。
合同只能约束双方当事人,第三人没有履行合同之义务,父母欠债只存在父母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父母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子女没有利益关系,因此父母欠款子女在法律上无义务偿还。注意:如果子女的财产是因继承父母遗产所得,那么子女需在所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父母欠债可以执行子女的房产吗
1、在一般情形下,父母欠债不可以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但是如果其子女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其父母,则可以执行该房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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