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申办: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新银联借记卡(选择省保卡则不需提供);网上申办:本人身份证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发办理须知
一、办理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
2.《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的通知》(渝劳社发〔2003〕16号)。
二、受理范围
参加了行业统筹的中央在渝行业企业和有非在编人员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死亡等。
三、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死亡等。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市行统单位离退休人员减少申报表》。
2.《死亡证》、《火化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单位报送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
2.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在次月暂停基本养老金的支付。
3.支付死亡待遇给遗属。
六、办理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收费情况:无收费。
八、承办机构: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
九、联系电话:023-63890126
十、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30,下午14:00到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30,下午13:30到17:30
十一:办理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邮政编码:400015
《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保护个人的合法储蓄存款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
全文6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