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一般一次判离婚,前提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然不能挽回二人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是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能够和好的,那么诉讼离婚案件开庭时,法院依法不会判决二人离婚。
诉讼离婚开庭前调解几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法院开庭前调解的次数。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法院调解的,法院一般不会再调解,而是进入诉讼程序。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