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纠纷案件
时间:2024-04-23 11:20:35 2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纠纷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各类案件,其审判期限应该在自始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予以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该期限内完成审判工作,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长,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通常情况下,自立案之日起的第七个工作日,应将相关诉讼文书送达至被告手中,而在普通程序中,被告享有三十天的答辩期。

因此,即使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开庭日期也至少要在立案之后的一个月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否可以随意旁听

1、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理论上都可以去旁听,只要带着身份证在开庭前去法院就可以了。旁听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在大门值班室办理旁听案件手续。

2、公民参加旁听,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主动申报有否携带违禁物品接受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纠纷案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全文9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纠纷案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纠纷案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