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农村房屋如何分割
时间:2023-03-08 09:11:56 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一方婚前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房子属于谁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房子属于谁的情况: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有抵押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视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一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偿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转为共同债务。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和抵押还款,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补偿房屋价值,然后分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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