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指的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
定金和订金到底有哪些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定义区别
(1)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实质内容区别
(1)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2)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3.退还资金区别
(1)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2)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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