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在高新区注册的私营企业工作(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必须为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现户籍在成都市以外(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籍未从学校迁出、大成都范围内人才中心集体户,请到中心现场咨询)。
4.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5、无固定房产,办理人才中心集体户
二、成都市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办理流程
1.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房产,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2.在成都人才网注册账号,然后进入“转档案”模块填写,然后带“劳动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随后前往现存档机构调档。如果现存档机构为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跳过此步,继续办理。
3.档案到达后,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入户”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结果办理。
4.持以下材料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及“入户证明”等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
(3)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此表需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7)《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或房产分中心城南办证服务中心(锦城大道999号)打印】,已婚者请提供自己及配偶两人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
(8)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打印)
5.持人才中心开具材料,前往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三、成都市高新区集体户入户注意事项
1.高新区人才中心为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服务,国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国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等,不属于本中心办理范围,不予受理。
2.在高新区非公企业工作人员,如系成人、自考、网络教育人员,其档案转移,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有学校封条,加盖公章,并有高中或中专档案,然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一起提交至本中心进行审核。不清楚高中或中专档案所在者,请自行回高中或中专查找,无高中或中专档案,本中心无法接收。
3.经办人非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未就业研究生落户,办理流程请咨询工作人员。
5.个体工商户只有户主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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