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规定包括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以及按顺序清偿债务。在公司破产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公司破产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其次,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清偿需按顺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分配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其次是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最后是破产人的一般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是明确的。同时,为了保障破产人的利益,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破产人的继承人或者清算组无法正常履职等,可以延期宣告破产等。
在公司破产清算的分配过程中,如果破产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以进行破产财产的变卖,以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此外,如果破产人的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可以通过追讨债务人的欠款来清偿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具体分配方式可能因国家、地区、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公司破产清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总之,公司破产清算规定明确,包括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及按顺序清偿债务等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为破产财产、特定财产和一般财产,同时破产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进行变卖或追讨债务人的欠款。在处理公司破产清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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