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构成虐待罪和遗弃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行为是什么
遗弃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遗弃罪。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虐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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