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下面为您整理的是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北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编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盖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编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盖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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