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双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双耳听力障碍≥
81dBHL、一耳听力障碍≥
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
61dBHL、舌根大部分缺损、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
一、眼睛伤残十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睛伤残十级的鉴定标准: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2、双眼矫正视力0.8。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二、眼部工伤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眼部工伤鉴定内容:
1、一级:双眼无光感或只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双眼矫正视力为0.05或视野≤16%;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摘除,另眼矫正视力为0.1或视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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