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期限:
1、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齐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养犬的决定,符合养犬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申请人颁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2、不符合养犬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登记费用和有效期:
严格管理区内领取《养犬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免收犬只管理费。
《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登记续期:
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上注明的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携犬只并持犬只免疫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
登记变更: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管理区域变更:
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转移到严格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严格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人将已办理养犬登记的犬只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证补发: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登记注销:
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登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的注销手续。
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狗证办理地点:
佛山市各公安机关分局网地址电话号码薄:
禅城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清水一街1号(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715919
禅城区看守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大雾岗路(邮编:528000)
南海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80709
南海区看守所地址:南海区狮山招大管理区(邮编:528200)
顺德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1号(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639361
顺德区看守所地址:顺德区勒流镇龙眼工业区(邮编:528322)
高明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明路283号(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152
高明区看守所地址:高明区文明路25号(邮编:528500)
三水区公安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1号(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833919
三水区看守所地址:三水区南边南封大道宝月路段(邮编:52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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