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以采取了下列方法;来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
2、在发生法定情形时,由一方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例如在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财产保险解除条件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4、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
二、行政法规的法律法规保险人多久不能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部分损失理赔后能否解除合同
部分损失理赔后,保险人能解除合同。我们可以知道,保险标的物发生部分损失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来说,保险人和投保人在理赔后的一段时间内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对保险人权利的行使有许多限制,除遵守法定期限外,还必须排除相反约定的适用,也就是说,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在投保人收到解除保险合同通知后15日生效,同时退还未发生损失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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