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参保人在北京就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然后选择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最后直接用医保卡刷卡结算。
异地就医的关键是异地备案,用人单位持“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参保人员社保卡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为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检测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同时通过异地直接结算平台在人社部提供的“持卡库”进行社保卡鉴权。
鉴权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人员类别,进行异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确认。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