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
一、在深圳离婚需要带什么
在深圳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照片。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80岁老人离婚怎么办理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星期几可以办离婚,需带什么证件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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