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公民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另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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