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规定的可以夫妻一方少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除此之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权威判例暂未提到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无过错方有权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一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
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通常都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但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极有可能并不能确定具体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故此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具体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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