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的阴阳合同是什么
时间:2023-03-26 10:02:09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房屋买卖中,当事人双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达到少交或不交房屋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往往在递交给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少于真实成交价的成交价格,即出现所谓的“阴阳合同”。出卖人或买受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等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以双方约定的虚假成交价格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为由起诉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一、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吗

房子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

1、从权利外观上看,进行过户手续后,不动产登记的人确实对此房屋拥有了物权;

2、但实践中还存在房屋担保的情形影响自己对该房屋的物权;

3、此外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二、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相关材料。

总之,房子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相关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

二、房屋买卖包括什么流程

房屋买卖包括以下这些流程:(一)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等。(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买卖双方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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