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退休金双轨制深圳试点:
养老金双轨制12年8月16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共同颁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实行办法》,决定对《办法》实施后新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也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办法》从2012年8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5年。
推动退休“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改变现行的以在职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费并由财政现收现付的做法,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其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构成。考虑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情况,原深圳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人员,暂实行老的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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