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
全文2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