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单位引进人才,具体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具体程序共分3步:
(1)计划引进人才的单位向所在县级以上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引进人才的申请。由人力社保部门向对方县级以上单位出具商调函。对方接商调函后,如同意调出,回复同意调出函;
(2)接收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力社保部门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对方发出的同意调出函、调入人员全部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阅档后,对符合条件同意调入的开具调令一式四份(市人力社保局存档一份,接收单位存档一份);
(3)调入人员持调令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调令到原工作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调出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同时,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原工作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户口迁出证明到市人力社保局报到。市人力社保局向接收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力社保部门开具干部介绍信,交调入人员到接收单位安排工作,并到市公安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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