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满足户口迁移条件的,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社区居委会集体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
通过人才引进落户的人员,按照下列次序落户: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社区居委会集体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公共户
一、所以通过人才引进的外籍人员落户到哪里按照以下情况落户:
1、外籍人员已在珠海购房,自有房产,在房产所在地落户。
2、在珠海尚未购房,则落户到自己用人单位集体户。
注: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入户前,符合开设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应当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集体户可以落户,只能落户居委会集体户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公共户,办理时咨询派出所进行后续步骤。
二、通过投靠配偶的人员、未满十八周岁投靠父母的人员、父母投靠子女等方式落户的,户口直接投靠亲属。
三、我市户籍人员因房屋转让、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既无条件建立或者迁入家庭户,也无条件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户口应当迁入原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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