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
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只要结合合同履行过程确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未对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约定,也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等例外情形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如何认定补签合同的效力?
补签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1.补签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签订相应合同;
2.当事人补签合同意思表示真实;
3.补签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4.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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