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通奸、同居等婚外性行为,并请求离婚,虽法院并非必需作出离婚裁决。
但在当事人未能提交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经由法庭审理,若发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那么便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定。
然而,若当事者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已彻底破裂,那么法庭在审查确认之后,便会作出离婚的决定。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当涉及到诸如通奸、同居等婚外性行为时,要求离婚的情况往往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如果与其他人同居,在提出离婚诉讼后,即使经过法院的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也应作出离婚的判决。
此外,倘若其中一方被判定为与他人存在婚外同居关系而导致离婚的话,无过失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3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