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如何认定抗税罪
(一)抗税罪的罪与非罪
情节是否轻微是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抗税行为的关键。情节是否轻微,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一般说来,行为人在抗税过程中,如果仅有轻微的对税务人员的推搡动作或者说了一些威胁性的言辞,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威胁行为,对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务不足以构成妨碍的,则应当视为情节轻微,不以抗税罪论处。
(二)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的处理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出于故意,但也不能排除失手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符合转化犯的原理,应当根据转化后的性质和后果更加严重的犯罪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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