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二手房办理银行贷款的流程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贷款;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等待银行放款。
一、徐州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徐州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有:
1.撤消在市区城东、城西营业部的徐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抵押面签柜台,由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从而减少客户往返。
2.贷款办理流程调整为: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二、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可采用的支用方式
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须持建设银行定期存单或建设银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向贷款行开办该项业务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质押止付手续,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建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质押权利解除止付,并退还给客户。
三、商铺可以做二次抵押吗
可以的。门面房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2、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5、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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