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到男方家的,结婚户口不是必须一起的,这个是看个人意愿而来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女方迁户口到男方家需要哪些手续?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里需要的材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3、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4、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5、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6、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7、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8、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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