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律师费的承担,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当事人各自承担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局面。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承担模式在世界各国主要有三种:一是由败诉方承担模式,二是各自承担为主,特别申请为辅模式,三是各自承担为主,明确例外规定模式。
理论上对律师费承担问题仍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律师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其主要理由是:
(1)律师费是败诉方应当赔偿的一种间接损失。
(2)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3)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助于减少滥诉现象。
(4)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司法的通例。
律师费应当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主要理由是: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一、到法院起诉医疗过错要多少钱
到法院起诉医疗过错要多少钱,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的来判断。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打医疗类的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
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部分案件中此类费用并不实际发生);
聘请律师的费用:
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
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杂费
办案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杂费;
如聘请律师,承办律师在办案中所产生的该类费用可凭票据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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