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2、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3、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等等。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应注意的问题:
(一)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便利合法贸易相结合:
海关采取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应当做到及时、有效。对侵权状况能够确定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扣留、没收和处置措施,不应放任其继续流入商业渠道。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海关还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海关手续是国际贸易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海关在便利合法贸易和维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海关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收发货人在内的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海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有效通关结合起来。既要保护合法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又要保证正常的贸易秩序。
(二)企业应当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十分薄弱,大部分企业至今仍普遍忽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申请。据了解,宁波有20个品牌被列入2005~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名单,但这20个出口品牌中却只有6个向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备案手续。福州海关2004年有进出口业务的国内企业共705家,在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的仅8家,仅占总数的1%.
企业应当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向海关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内容有所变更时,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的备案变更,以便海关更好的保护起知识产权。
(二)保守商业秘密:
在实施知识产权的进出境保护过程中,海关通过备案、申请等环节掌握了量的权利人的经营信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保守商业秘密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在《条例》中第6条也明确规定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相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结语]依法实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既是一项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措施,又是我国加入WTO、履行国际义务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所以我国海关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深化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是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重视海关这把不容忽视的边境保护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参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全文参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部分
[5]黄勤南,《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陈东星,《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现状研究》,中国期刊网,2005年7月11日
[7]于鹏,《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法律研究》,中国期刊网,2006年5月(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许红青)
《商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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