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被罚款之后是不能算合法的,依照法律规定还是会被强制拆除的。
一、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拆吗
不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
二、建筑违章拆迁有赔偿吗
从广义上讲,所谓违章建筑就是违反城乡规划,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违章建筑。从狭义上见,在处理违章建筑的时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虽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不影响规划,比方说在自己家院子里加盖房屋,特别是二层,或者说翻建房屋,法律规定这些行为都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这些建设行为仅仅是违反了管理性的规定,城乡规划法规定作出罚款处理即可。另外一种情况是严重违反规划,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比如在公路上盖房子,没有办法采取补救措施了,那就要拆除,并且是非拆除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予补偿。
三、行政拘留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不去的话,会被罚款,而且之后还是会被行政拘留,执意不去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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